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通知》(附件1)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春季学期试点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并对2022年秋季学期试点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情况进行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范围

本学期开课的高水平学科覆盖专业、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附件2)的核心(主干)课程,以及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附件3)。其中核心(主干)课程是指2019、2020级执行的培养方案和2021版培养方案中除公共基础课程、平台课程和实践教育课程外的其他所有专业必修课程。

上学期已经启动课堂教学改革课程清单(附件4),继续按照《关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通知》要求和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实施课堂教学改革,无需重复报送课程清单。

二、课堂教学改革内容要求

(一)贯彻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专业认证理念,对标专业认证标准,按照专业认证要求推进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

(二)改进学业评价方式,推行全过程学业评价。改革期末一次考试评价的方式,推行全过程学业评价,科学合理测评学生学习效果。

1.打破“一考定成绩”考核方式。课程学习成绩至少由三部分构成:平时考核(包括课堂表现、随堂测试、课后作业等)、单元测试(含期中考试,考核形式包括知识测验、主题论文、调研报告等)、期末考试等。原则上期末考试成绩权重不超过50%,单元测试次数根据学分情况和教学内容合理确定,一般每门课程每学期4次左右。平时成绩和单元测试成绩应有明确的赋分标准,且具有足够的区分度,不能流于形式。

2.推行“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需要,可采取标准答案与非标准答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支持老师积极通过创新小论文、开放课题、案例分析等方式,探索开放式命题、创作型考试的“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重点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三)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高效课堂。紧紧抓住课堂教学主战场,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打造“高阶学习”课堂。

1.优化课堂教学内容。以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避免照本宣科,一本教材讲到底,鼓励教师开发活页式教材,及时将前沿成果、现实案例等有机融入课堂教学。针对不同学生特点,鼓励教师选取不同教学内容开展教学,努力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学服务。

2.改革课堂教学方法。鼓励教师打破死板、单一的课堂讲授式、灌输式教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用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TBL(基于团队的教学方法)、PBL(基于问题的教学方法)等灵活先进的教学方法,进行启发式讲授、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做到教学相长。

(四)完善课堂教学管理,确保改革成效。科学设计学业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管理机制,稳妥推进,务求实效。

1.完善全过程学业评价制度。课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要根据课程特点,组织授课教师研究制定科学严谨的全过程学业评价大纲,明确课程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核规程等,经所在院系论证通过后实施,并于开课前向授课学生传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学生提出的建议,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确保全过程学业评价结果的准确和公平。

2.健全课堂教学管理机制。学院要加强课堂教学改革研究,建立和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机制,落实对教师和学生的激励措施。学院要落实课堂教学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和课程教学团队,加强对教师教学行为的日常监督,确保课堂教学改革成效。

三、考核激励

(一)课堂教学改革情况将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培育时优先考虑试点课程。

(三)试点课程的教学改革案例优先在学校教学简报上刊发,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宣传和推广。

四、材料报送

(一)课程清单报送

3月15日前报送《2023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附件5)电子版至课程建设科。

(二)课程教学大纲报送

学院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对照省教育厅和学校通知要求,对标专业认证标准,对本学期试点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审核,没有达到要求的课程,要组织教师重新进行修订。学校将组织督导专家对试点课程课堂教学改革情况和教学大纲修订完善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学院于3月30日前报送审核通过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至课程建设科。

(三)教学案例征集

在本学期课堂教学改革过程中,鼓励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总结优秀做法和成熟经验,撰写课堂教学改革案例,向教务处推荐报送,教务处将遴选优秀课堂教学改革案例,编发教学简报进行宣传推广,被录用的优秀案例可作为课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的成果材料;本学年学校将启动课堂教学改革优秀教学案例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课堂教学改革案例可随时报送教学创新与研究科。

(四)上学期课堂教学改革总结报送

3月30日前,请相关学院撰写提交2022年秋季学期本学院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上学期试点课程的负责人撰写提交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总结报告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教学创新与研究科。

五、其他事项

课堂教学改革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需要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不断巩固深化,学校将课堂教学改革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和学院教学督导组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学期初组织报送本学期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教学大纲和上学期试点课程的总结报告等材料。力争在全校形成认同改革、支持改革、自觉改革的良好氛围,把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课程建设科:赵薇 电话:6699525 QQ:450737897

教学创新与研究科:田莉莉 电话:6699525 QQ:3123692061

附件:

1.关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通知

2.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4.2022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一览表

5.××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教务处

2023年3月9日